2005年4月25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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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花心丈夫扣留情敌索要2万
罗柳军 江文强

  丈夫王传荣怀疑妻子红杏出墙,便伙同同事将“第三者”扣留,并向情敌索要2万元钱。4月21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传荣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赵海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11日上午9时左右,王传荣怀疑妻子与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找到周某,周某承认此事并提出以2000元私了。王传荣不同意,提出要2万元作为赔偿。当日12时,王传荣同赵海峰将周某扣留,并于当晚6时许从周亲属处拿到1500元现金。为索要余款,王传荣、赵海峰采用威胁的方法,先后将周某扣留在市沙龙宾馆、诚信宾馆及华东招待所等处。期间,王传荣对周实施了体罚和侮辱行为。次日下午4点,两被告人在九江县工商银行提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以扣押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王传荣实施了侮辱行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赵海峰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因被害人有一定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